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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13-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9-23 点击数:

关于评定2013-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的

通 知

各系:

为做好2013-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按照《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2014年)的各项规定组织评选。

二、评审对象及成绩要求

1.评审对象: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异的学生。

2.成绩要求:推荐学生的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评选范围的前3%(含3%),职业教育应修学分在16分及以上,且排名位于评选范围的前10%(含10%,但不能用四舍五入计算方式进入),本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3%,或职业教育应修学分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并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参照《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五条规定)。

三、推荐计划指标分配

见附件1“国奖计划”。

1.各系拟推荐的人数与计划指标一致。

2.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学金计划指标为13名,各系拟推荐人数共15名。被推荐人将参加学院评审会组织的演讲,演讲时间3-5分钟,并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分,平均得分前13名者成为学院向教育厅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学院评审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落选的2名人中,如果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则将自动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学生基本情况简要材料要真实,如存在弄虚作假等与事实不相符者,或推荐人选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评选资格,指标收回学工部统一安排。

四、评定程序要求

1.政策宣传,以班会形式传达至各班级学生,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透明;

2.由年级专业评议小组对本年级专业中提出申请的学生通过民主评议、表决的方式向本系推选出国家奖学金的候选人。辅导员指导学生正确填写《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国奖填表说明”)。

3.由各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五条规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以表决的方式,推选产生本系国家奖学金的候选人,公示5个工作日(10月8-13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审核,将各系候选人报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组织候选人公开演讲,评委以差额投票的方式产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推荐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10月17-23日)无异议后,报请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同意,学生工作部将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5.教育厅组织评委会评审,并将审核结果报国家教育部。通过国家教育部评审的获奖学生由学院计财处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本人银行卡。

四、材料报送

2014年10月14日下午5点前必须报送的纸质材料有: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格式见附件3);②《2013-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见附件4);③《2013-2014学年品学量化分汇总表》(见附件5)、获奖证书复印件(只报表中所填写的四项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报送材料不能使用钉书针。未按时报送的系,按弃权处理。

五、发放和管理

国家奖学金的发放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按标准评定,一次性发放。

学生工作部将对获奖学生资格进行复查,凡属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收回奖励金,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联系电话:028-82680698 联系人:赵艳

本通知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部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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