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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作者: 时间:2020-12-16 点击数: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系(部):

为规范学院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教财函〔202039 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经学院2020年第15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01216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资助信息安全使用和管理,提升学生资助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资助信息安全包括资助系统管理安全和资助个人信息安全。学生资助信息安全事关学生财产甚至生命安全,学院各级部门务必高度警惕,完善措施,强化教育宣传,加强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实行分级责任制。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学生资助信息安全负领导责任;学生工作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本系部、本部门学生资助信息安全负管理责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各系部学生工作干事对各系学生资助信息安全负主体责任;各班辅导员是本班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资助系统管理

第四条 资助信息采集。资助系统分为全国资助系统和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系统信息来源于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四川省资助系统信息由学院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导入。其中:学籍信息由信息中心提供,学生基础信息由辅导员采集并提供,其它学生个人信息由学生本人填写。各级应确保各类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各系部应保持资助系统的准确性,学生有休学、退学、转学、转专业(专业方向)等学籍变动时,系部资助管理员应及时在资助系统中予以更新。

第五条 资助信息管理平台的使用权限。四川省学生资助系统中学院资助管理员账号由四川省资助管理中心分配;系部资助管理员账号由学院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分配;辅导员资助管理账号由系部资助管理员分配;学生账号在导入学生基础信息后自动生成,学生凭身份证号码登陆并重置密码。资助信息管理平台入口代码(含密码)要严格保密,明确“账号即权限、账号即责任”。人员账号必须按责权落实到人,一人一账号,不能多人使用。

第六条 资助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导出。 四川省学生资助系统中辅导员资助管理账号可导出该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资助信息,系部资助管理员账号可导出本系学生资助信息,学院资助管理员账号可导出全院学生资助管理信息。辅导员导出学生资助信息需向系部资助管理员提出申请,系部资助管理员导出资助信息需向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导出信息需加强安全、保密管理。

第四章 学生信息安全管理

第七条 学院学生工作部应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各系部的资助工作者、学生资助信息员进行信息安全专题培训。各系部应及时加强辅导员和班干部的学生信息安全培训,要专门对学生进行个人信息安全管理教育,让个人信息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各部门要联合家长、社区、媒体等力量,广泛开展防欺骗、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辨别真伪的能力。

第八条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系部要加强资助信息管理平台的外部防御性能力,对涉及资助信息的电脑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和网络防护软件,并适时升级更新。

第九条 学生资助信息实行专人管理,涉及学生资助信息的电脑、移动存储设备必须专机专用,带有学生具体信息的各类申请表、证件复印件、明细表、审核表、发放清单等纸质材料、档案要专人保管、使用;对废弃的设备、资料按规定处置或销毁,不得随意丢扔,避免泄露信息。

第十条 在学生申报各级各类资助到最终材料的归档建档过程中,各评审环节所涉部门和经办人要规范管理学生个人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使用、处理等过程,在导出、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操作中,杜绝学生个人信息外泄。

第十一条 禁止将涉及学生完整户籍信息、学籍信息和资助信息的汇总资料共享在各类QQ、微信等工作群,如需网络传输,仅限于内网传输或点对点发送至经办人。

第十二条 学生资助信息公示要规范,原则上仅公示学生系别、班级、学生姓名以及评审结果等信息,严禁公示学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银行卡号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禁止将同一表格内含有完整的学生户籍信息、学籍信息以及银行信息的材料进行互联网或上墙公示,公示期结束要及时撤除。

第十三条 严禁将学生资助信息对外提供,如必须提供的须报学校批准。严禁倒卖学生个人信息,以学生个人信息谋取私利,对掌握学生基础信息的个人或学生干部,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防止学生个人信息泄露。

第十四条 收取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时需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办理学生资助用”印章。

第十五条 学生工作部对接信息中心,在信息安全的管理上坚持同等原则。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学生应对个人信息安全性及准确性负责,对资助系统管理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学生,将作违纪处理并计入个人档案;各系须在系统中按要求严格审核学生信息,确保系统信息安全、准确、完整,各系部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信息安全管理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第十七条 对泄露学生资助信息,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追究个人责任。对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学生个人信息外泄严重后果,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学院纪委或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试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学生资助信息安全保密责任书》

 

学生资助信息安全保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根据《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并自觉履行。

第二条:乙方在处理学生资助信息时对其负有保密责任,并须做到:

1.严格保密资助信息管理平台入口代码(含密码),一人一账号,不能多人使用。

2.严禁将涉及学生完整户籍信息、学籍信息和资助信息的汇总资料共享在各类QQ、微信等工作群。

3.严禁将同一表格内含有完整的学生户籍信息、学籍信息以及银行信息的材料进行互联网或上墙公示。

4.严禁将学生资助信息对外提供。

5.严禁倒卖学生个人信息,以学生个人信息谋取私利。

第三条: 对泄露学生资助信息,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追究个人责任。对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学生个人信息外泄严重后果,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学院纪委或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

 

版权所有: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 网站维护: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