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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3-12-17 点击数: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院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通过校务公开、学生代表提案等方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第二条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院管理制度,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出版、印刷、散发未经学院审批的宣传品、印刷品;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学院声誉、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院内进行宗教活动。

第四条 学生可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学生成立团体,须按《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社团管理办法》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审批。学生团体应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院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院的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 学院提倡并支持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研、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

课外活动必须在不影响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下进行。

第六条 学院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学院将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纳入学生培养计划,由学院团委组织实施。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履行勤工助学的有关协议。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管理规定详见《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

第七条 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须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院依法劝阻或制止。

第八条 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遵循国家和学院关于网络的使用规定。不得登陆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

第九条 学院要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必须遵守学院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有关规定详见《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版权所有: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 网站维护: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