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和《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就做好2023年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2022-2023学年无补考无重修,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17%,第二课堂成绩达到学院评优标准。
(五)在校期间通过四川省资助管理系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简朴(月均消费低于1000元,无高消费)。
(六)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七)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4000元/生·年,全院共10个名额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二)系部审核
系奖资助评审小组受理学生申请材料,对学生助学贷款情况(仅国家开发银行及联合的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专业成绩、第二课堂成绩、生活俭朴情况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院评审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审核各系上报的学生申请资格,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助学贷款次数从多到少进行评定,贷款次数相同的学生按品学量化分排名从高至低评定,从中选取10名候选人作为拟推荐对象,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资助管理中心。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内容
附件1纸质档,附件2电子档、纸质档
(二)报送时间
各系于11月17日12:00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资金拨付
学院将评审结果报送至四川省资助管理中心,四川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给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建议获奖名单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拨付项目资金至学院,学院收到款项后发放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