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交职院发〔2020〕157号)和《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复查工作的通知》(川交职院学便〔2021〕8号),现对2021年春季助学金复查中取消的17个助学名额进行补评,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评计划
2021年春季五个月国家助学金补评名额全院共计17名,其中运输职校二档1人,本校区一档3人、二档6人、三档7人。
二、补评程序
补评由学工部进行统筹,评定流程如下:
1.本人申请:根据《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0
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交职院发〔2020〕157号)文件要求,通过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评上2020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按要求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2.系部评审:各系根据补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据实进行补
评,无计划分配,无名额限制。对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的学生各系可按照《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川交职院发〔2019〕148号)文件要求,重新据实进行贫困认定,并填写《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公示期为班级2个工作日,系部3个工作日。
3.学院评审:学生工作部对报送的补评学生进行资格复核,
并按如下顺序进行评定:①首先评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其次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后评定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②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档次相同的学生按品学量化分从高至低择优评定。 补评后剩余的助学金名额及金额,学院将退回教育厅。
4. 202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补评结果在各系公示3个工作日,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计划财务处将国家助学金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
三、工作要求
1.报送材料:
附件1《202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补评汇总表》
附件2《2021年春季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完成时间:2021年4月23日
电子档发送至2453297994@qq.com,纸质材料报送至明德楼806。
学生工作部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