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特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更好地体现对特困生群体的关怀,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顺利完成学业,今年我院计划对特困学生进行资助,现将特困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 资助对象
1.孤儿及四级(含)以上伤残学生。
2.其他特困生。
以上学生均通过了201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属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诚实善良,生活俭朴,学习勤奋,无不良嗜好。
二、 资助标准
1. 孤残学生:4000元/生,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2. 其他特困生:2000元/生,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三、 资助计划
1. 孤残学生:23名。以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各系
报送名单为准。
2. 其他特困生:150名,按各系学生总人数和家庭经济
特殊困难学生人数,加权计算后分配至各系(见附件一)。
四、特困生资助评定及报送要求
1.班级评议小组推荐,各系综合评议,评议结果和本通知要求在全系范围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2月9日前报学生工作部(格式见附件二)。
2.报送的学生姓名、学号、银行卡号等信息不能出现任何错误,不按时报送的系视为放弃。
3.学生受处分、学业警示期间不得享受资助。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4年秋季特困生资助计划》
附件二:《2014年秋季特困生资助名单》
学生工作部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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