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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档案派遣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6-20 点击数: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川交职院学便〔2016〕9号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档案派遣工作的通知

各系:

2016届毕业生毕业在即,为了准确、及时地完成我院2016届毕业生档案派遣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院的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毕业生档案派遣工作的重要性

毕业生档案在学生参加工作后将自动转为人事档案,因此,请各系及毕业生认真对待此项工作。

二、工作安排及相关说明

(一)请各系在6月25日至7月5日内安排毕业班辅导员带领2-4名学生到学工部学生档案室完成毕业生档案装填、审核和确认工作。

装填材料包括: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学生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以及未按时归档的其他档案材料。

(二)除已就业或专升本等情况,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均派遣至生源所在地;毕业生档案原则上全部邮寄,学院不负责保管档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档,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由学工部档案室罗川江老师审核。

(三)就业通知书改派问题

凡需要改派的毕业生,请在招生就业处完成改派事宜,并于7月5日前将改派后的派遣证交到学工部档案室罗川江老师处(劝学楼215)。

(四)毕业生档案留校问题

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中任意一条的毕业生可以申请档案留校两年:1、参加外校组织专升本考试,录取结果还未公布;2、已到就业单位报到但还未与就业单位正式签约;3、通过公招考试还未正式入职;4、解除就业合约还未重新签约新单位。

留档申请截止日期7月5日。

(五)毕业生档案自提问题

档案自提仅限于毕业生在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就业单位工作,并与单位进行沟通征得单位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申请档案自提。

(六)毕业生档案邮寄查询问题

根据邮政局的相关规定,档案邮寄后,查询期限为一年,超过一年后邮局将不会受理查询事宜。请辅导员一定通知学生按照就业通知书上的地址按时报到并及时查询个人档案。

(七)派遣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相关问题

请派遣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就业通知书白色联上用铅笔写上就业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并交辅导员报学工部统一派遣。如就业单位无管理档案的权限,请毕业生到学院招就处改派到生源所在地。

(八)参加学院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学生档案问题

学工部档案室根据教务处提供的专升本录取数据直接与本科学校对接,将档案直接派遣到本科院校。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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